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年度报告(2005)

(1)2004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(2)2004年计划执行特点 (3)计划取得的成果和效益 (4)新产品计划执行情况
(5)申报情况 (6)评估(评审)认定、申报备案情况 (7)立项情况 (8)项目经费安排及人员投入情况
(9)组织与管理 (10)重大项目展示 (11)2004年工作备忘录 (12)编后语

评估(评审)认定、申报备案情况

    2004年新产品计划继续实行评估(评审)认定和申报备案两种立项方式。
    经科技部组织召开的2004年新产品计划项目专家认定会,104位专家对非备案单位报送的1802个项目进行了评估认定,有1157个项目列入计划,占当年计划项目总数的72.54%。
    2004年继续实行项目申报备案制,由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武汉、西安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8家备案试点单位推荐上报676个项目,其中438个项目经备案直接列入计划,占当年计划项目总数的27.46%(见图2)。

图2 2004 年新产品计划列入计划项目评估认定和备案试点情况

    初评阶段实行评估的单位达27个,其中地方26个、部门1个,参与评估的项目达1554项,占推荐上报项目总数的62.71%;实行评审的单位50个,其中地方16个,部门34个,通过评审上报的项目924项,占推荐上报项目总数的37.29%(见表1)。

表1 2004年各地方(部门)组织推荐上报项目的评估(评审)情况统计表

  地方
(个)
部门
(个)
合计 占总地区数量百分比   地方项目数 部门项
目数
合计 占推荐上报项目总数百分比
评估 26 1 27 35.06% 1549 5 1554 62.71%
评审 16 34 50 64.94% 715 209 924 37.29%
合计 42 35 77   2264 214 2478 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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