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与管理
2003年是"十五"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实施的第三年,在新产品计划工作管理方面,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强化管理和服务功能,逐步使新产品计划的管理进入科学化、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。新产品计划的运行机制和运做方式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好评,新产品计划的公众形象和知名度逐步提高。
1、转变政府职能,强化宏观调控和服务意识
在新产品计划管理中,由支持新产品计划单个项目的科技计划管理,向建立整个计划的管理服务体系转变。将量大面广的技术性、事务性工作委托地方(部门)和社会有关部门机构承担,科技部主管部门主要工作集中于新产品计划的发展预测、规划制定、创造政策支持环境、重点抽查落实情况、汇总与总结经验、宏观调控和指导地方等宏观管理与协调服务。
2、进一步完善申报项目备案制试点工作
建立与完善申报项目备案试点条件下的工作规范及其监督机制,委托国家评估中心进行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8家备案试点单位的评估质量评价报告》的软课题研究,对备案试点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和咨询指导,以保证新产品计划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。
3、加强网络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
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化平台,对新产品计划的执行加强监督、指导和服务。同时,加强信息交流的时效性、新产品参与各方的互动性、咨询服务的便捷性,实现新产品计划的政务公开服务。
4、加强新产品补助经费的管理
严格执行《国家重点新产品补助经费管理办法》(财工字[1996]354号文)和《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》(财工字[1996]4号文),合理使用经费,提高经费使用效率。对获得新产品补助经费的项目承担单位,加强经费使用的指导、跟踪、监督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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