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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年度报告(2002)
立项及实施 管理与组织 重大项目 工作备忘 编后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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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项及实施
一.申报情况

    2001年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和国务院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按照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(2001)》的要求,组织了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,在受理约3700个项目基础上,经评估(评审)和审核推荐上报2280个项目。其中,通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推荐上报了2046项,占推荐上报总数的89.74%;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、直属机构推荐上报了234项,占推荐上报总数的10.26%(见图1)。


图1:200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不同渠道申报情况

    2001年初评阶段实行评估的地区和部门已达25个,其中地方23个,参与评估的项目达1325项,占上报项目总数的58.11%;实行评审的地区和部门47个,其中地方20个,通过评审上报的项目955项,占上报项目总数的41.89%(见图2)。


图2:200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不同初评方式申报情况

二.认定、备案情况

    2001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立项采用两种方式,一是评估(审)认定,二是申报备案。

    在对各地方、部门上报的2280项新产品进行初步形式审查、查重、整理、分类之后,科技部组织召开了2001年新产品专家认定会。共选聘了80位专家,对1892个项目(不含备案试点单位的项目和重复申报项目)进行了认定,其中共有1174项经认定列入计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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